序号 |
行政处罚 决定书文号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 的情况 |
结案时间 |
作出处罚的 机关名称 |
1 |
惠农(屠宰)罚〔2023〕5号 |
惠安县梅庄牲畜定点屠宰场 |
2023年6月25日,本机关执法人员在对全县生猪屠宰场进行监督检查中发现,惠安县梅庄牲畜定点屠宰场不再具备《生猪屠宰管理条例》规定条件,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没有与屠宰规模相适应、水质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水源条件;二是屠宰技术人员没有依法取得健康证明;三是没有经考核合格的兽医卫生检验人员。 |
责令停业整顿7天,将存在问题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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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27 |
惠安县农业农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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