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安县统计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5年,惠安县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压紧压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为充分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推动统计现代化改革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增强法治意识,履行法治政府建设职责
1.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将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5年学习计划,通过工作例会、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等方式,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不断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宣传和研究阐释。
2.强化理论学习。先后4次推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刚性制度》等重要文件在县政府常务会、县委常委会上传达学习,研究我县贯彻落实意见,引导领导干部树立正确政绩观,进一步增强防治统计造假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
3.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按照推进法治建设的工作部署,严把法治关口,带头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职责,积极谋划参与推进统计法治建设相关工作,始终坚持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大任务亲自督办。召开全县统计造假专项整治“回头看”动员部署会议,组织学习全国、全省、全市动员部署会议精神,研究我县贯彻落实意见,全面部署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
二、推进依法行政,提高法治政府建设水平
1.全面落实政府权责清单制度。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管理办法〉的通知》(闽政办〔2018〕76号)有关要求,依据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释、省“五级十五同”标准化目录清单变动等权责事项变动调整情况,依法制定并动态调整我局权责清单事项,并及时在政府网站上公开公示。
2.提升政府服务效能。依法公布统计数据,常态化收集整理各专业统计数据及部门数据,做好月度、季度和年度数据的收集工作,每月编印《惠安统计月报》,定期发布国民经济主要指标完成情况,为社会公众提供优质的统计服务。
3.全面清理纠正违反统计法文件和做法。根据《惠安县统计局、国家统计局惠安调查队关于持续全面清理纠正违反统计法精神文件和做法的函》文件精神,组织在全县范围内持续开展清理违反统计法律法规精神文件和做法,要求各相关部门依照清理纠正范围和工作要求扎实全面开展自查,并对重点部门的清理工作情况进行实地检查和指导,积极争取相关单位的支持和配合,实现清理纠正工作向全县各相关部门的纵深推进,确保清理纠正工作不留遗漏、不留死角。
三、夯实法治基础,提升依法行政质量效能
1.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制定我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明确执法类别、审核事项名称、审核范围等相关事项,并报司法行政机关备案,按照规定在政府网站上及时进行公示。落实法律顾问制度,积极选聘我局法律顾问,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依法行政、重大决策、行政诉讼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2.深化政务公开和政务诚信建设。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每月按时公开发布本机关国民经济主要统计指标一览表、三公经费支出情况等政务要点,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3.加强统计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协同。严格落实我县《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实施方案》,推动统计监督与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巡察监督、审计监督等各类监督方式统筹衔接。
四、聚焦改革创新,赋能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
1.加强重点领域执法力度。贯彻落实《福建省统计局执法监督局关于扎实开展统计领域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的通知》(闽统执监局函〔2025〕5号)文件精神,切实开展自查自纠,严格规范涉企统计执法活动。依照我县综合查一次和跨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制度,联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人社局开展跨领域跨部门联合执法,在同一时间对同一检查对象进行联合检查,做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依托闽执法平台“综合查一次”模块,及时将检查结果向社会公示。
2.加强统计数据质量管控。常态化开展数据质量核查,结合统计造假专项整治 “回头看” 工作,聚焦工业、投资、商贸、服务业等重点统计领域,重点核查指标填报的真实性、逻辑性和匹配性,现场解答企业填报疑问,指导规范统计基础工作,确保数据上报真实、准确。
3.完善统计执法骨干人才库建设。积极选派干部参加执法培训和执法证考试,拓展执法人员业务学习面,提升统计行政执法质量,推进依法执法、公正执法。积极抽调我局业务骨干参加上级统计执法检查,在实践锻炼中提升统计执法人员业务水平和执法能力。
五、深化普法宣传效果,努力营造学法守法氛围
1.聚焦重点节点开展集中宣传。依托“12·4”国家宪法日、“12·8”《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颁布纪念日,联合县司法局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活动,通过发放宣传折页、宣传礼品、现场答疑等方式,向群众普及统计法律法规知识,引导群众树立主动配合统计调查、遵守统计法律法规的法治意识。
2.聚集重点对象开展精准宣传。严格贯彻“谁执法谁普法”原则,坚持执法检查与宣传教育相结合相促进,向统计调查对象发放统计法规宣传材料,在执法检查、专业核查的过程中实时普法,强化对统计调查对象的政策宣讲和法律法规讲解。
3.聚焦重点工作开展多样宣传。将统计法律法规解读与业务培训、全国人口抽样调查、全国农业普查等工作深度融合,通过宣讲、培训等方式向调查对象宣传统计法律法规,不断提升调查对象依法统计、遵纪守法的法治观念,以“嵌入式”普法推进法治宣传见行见效。在每月编印的统计月报小册子上添加《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内容,分发到各镇、各部门进行宣传。
六、下一步工作举措
1.全面提升法治观念和法律素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扎实学习《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等统计法律法规,强化领导干部及统计人员统计法治思维,增强防治统计造假责任意识,坚决抵制和防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行为。
2.强化统计执法检查队伍建设。积极选派符合条件的统计人员参加国家统计执法证考试,全力抓好对执法人员的常态化教育培训和业务法律知识学习,推进统计法治专业队伍建设,提升执法办案质效。加大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力度,查处统计违纪违法行为,提升统计执法检查水平。
3.创新统计普法宣传方式。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统计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在国家宪法日、统计法颁布纪念日和大型普查等重要节点进行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提高社会各界防惩统计造假意识,营造全社会学法、守法、用法、尊法的良好氛围。
惠安县统计局
2025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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