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惠安县农业农村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3月)
时间:2026-03-16 10:22 浏览量:

                                            2026310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

的情况

处罚决定日期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

1

惠农(农产品〔20261

周玉露

根据惠安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案件线索移交函》,2025年12月8日,惠安县农业农村局在2025年惠安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任务工作中,抽查种植户周玉露在惠安县辋川镇前洋村前炉自然村生产销售的草莓产品,样品HA1208001经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敌敌畏项目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的要求,即敌敌畏检验项目的标准指标≤0.2(mg/kg),实测值0.48(mg/kg)。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测报告编号为No:FZ25-HADX35-016。

2025年12月8日,当事人当天采收40Kg草莓,其中因监督抽检工作使用6Kg,剩下34Kg草莓全部在惠安县五洲水果批发市场销售完毕,销售价格14元/Kg,计销售收入476元。

没收违法所得476元,并处罚款600元。累计罚没款计1076元。

 

2026.1.16

惠安县农业农村局

2

惠农(农药〔20262

惠安县啊培粮油店

2026年2月9日,根据群众举报某经营者未办理《农药经营许可证》在惠安县惠东粮油批发点经营一批乙草胺农药。2026年2月10日,经现场调查,惠安县啊培粮油店(经营者:张志强)向普宁市泽丰农资有限公司订购一批70件50%乙草胺乳油,在惠安县东岭镇埔尾村下埕125号销售。

没收70件50%乙草胺乳油,处罚款6000元。

2026.3.9

惠安县农业农村局

3

惠农(农产品〔20263

王致相

根据惠安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案件线索移交函》,2025年12月29日,惠安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在例行农产品监督抽查中,发现辋川镇坑南村下柑种植散户王致相所种植的在农产品监督抽检中发现1批次农产品(草莓)的农药残留超标(检测出烯酰吗啉含量0.12mg/kg,草莓中该农药最大残留限量≤0.05mg/kg),被判定为不合格,检验报告编号为No:FZ26-HADX35-001。

2025年12月29日,当事人当天采收的一批次10Kg草莓,因农产品监督抽检使用3Kg,剩余7Kg草莓当天已全部零销完毕,销售价格15元/Kg,共计违法所得105元。

没收违法所得105元,并处罚款600元。累计罚没款计705元。

2026.3.9

惠安县农业农村局

 

填报人:庄跃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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