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保障性住房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经社区居委会入户调查和初审,镇政府、县民政局审核,县住建局审核,现予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7天(从 2016年10月25日至2016年10月31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县住建局将按规定确认其申请资格,并作为保障对象予以登记。知情者如发现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有隐瞒和弄虚作假等行为的,欢迎举报,我们将按规定处理并予保密。联系电话:0595-87391373
轮候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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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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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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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收入(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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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总资产(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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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均住房面积(m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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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难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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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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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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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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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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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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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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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庆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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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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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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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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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等偏下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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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安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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辋川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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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埭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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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安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6-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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