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8407-0100-2024-00001
    • 发布机构:惠安县城市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1-02
    惠安县城市管理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时间:2024-01-02 09:18
                             惠安县城市管理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3年是推动新时期城市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之年。我局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委、政府对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部署,全力提升城市管理和服务水平,深入推进城市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坚持思想理念引领、制度机制创新和数字技术赋能,在优化城市发展空间、美化城市发展环境、维护城市发展安全等方面精耕细作,积极探索具有我县特色的法治政府建设路径,现将我局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注重法治思维意识培养。

      1.全面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教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法治建设重大部署,牢牢把握“十一个坚持”的科学内涵,坚决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两个确立”落实到执法主业上。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作为局机关和全系统党员干部日常学习的重要内容,在局机关和全系统开展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会议,推动系统干部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同时组织机关党支部和党员干部通过支部大会、专题学习会等形式开展自学互学交流学,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人心。

      2.持续加强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力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的重点内容,跟进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习近平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上重要讲话以及党的二十大精神等重要内容。加强领导干部法律理论知识,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深刻领会中共惠安县委关于印发《法治惠安建设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惠委发〔2022〕1号)和关于印发《中共惠安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2023年工作要点》的通知(惠委法〔2023〕2号)等文件的精神实质和内在要求。

      3.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夯实党政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全面落实《中共惠安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2023年工作要点》,坚持以法治的理念、法治的思维、法治的方式、法治的机制把依法治、依法执法、依法行政统一结合起来,推动城管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相关课题研究,全面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落实。

      (二)紧扣综合执法体制改革,持续深入推进综合执法工作。

      1.立法有进度。积极参与立法。协助上级城管部门研究开展《惠安县城市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管理办法》等立法工作,推动城管执法工作大胆试、大胆闯、自主改,聚焦市容市貌执法问题、住宅小区执法问题,在坚持综合治理、强化执法保障、完善惩戒机制等方面进行创新和突破;加强立法协同。加强与人大、司法局和相关部门的沟通,深度参与重要立法项目,参与《泉州市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办法》等立法修法工作,汇总分析执法数据,掌握相关执法需求,从完善管理机制、优化管执协作、调整法律责任条款、强化执法结果应用等方面反馈立法修改意见。

      2.对标有广度。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把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贯彻落实到执法主业上,牢牢把握城管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契机,持续健全执法规范体系。根据《惠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螺城镇、崇武镇赋权清单的通知》(惠政办〔2023〕15号)文件要求,在首批赋权清单的基础上,配合上级城管部门及司法局研究编订《惠安县城市管理局赋权事项监管责任清单(第二批)》(惠城管〔2023〕143号),严格把握“基层管理迫切需要且能有效承接”标准,防止日常监管和行政处罚脱节倾向,此次我局新增赋予崇武镇行政处罚37,涉及规划、户外广告、市容环境类、燃气设施类、排水节水类、园林绿化城市照明设施类、城市道路类、桥梁类、市政管道类、供水设施类等

    3.执法有尺度。根据《泉州市城市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促进公平公正、依法合理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保障相对人合法权益;转发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的通知》,要求本级城管系统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坚决杜绝简单粗暴不文明执法;积极参与全城管系统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评选优秀案卷,编制指导案例,梳理存在问题,压实整改责任;完善法律顾问制度,助力依法行政和法治城管建设;持续推进“牛皮癣”小广告等城市管理问题专项整治,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

      (三)强化法指导监督,提高法治执法队伍素质。

      1.统筹规范执法人员管理。加强走访调研、交流学习,坚持问题导向,聚焦队伍建设“选育管用”关键环节持续发力,不断巩固扩大改革成果。抓紧抓实建章立制,根据《泉州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印发行政执法规范化提升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等规定,主动研究“绩效考核”“职级晋升”“转任交流”等配套管理制度,逐步形成队伍管理系统绩效考核模块,坚持以打造“党政管理、综合执法、优秀青年干部”三支人才队伍为核心,持续为人才队伍发展注入新动力。

      2.健全队伍全周期培训机制。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提升依法履职能力为主线,精心精细组织实施城管系统培训活动,着力推动思想破冰、提能竞优、尊法学法;明确对象分级、科目分类等基本规则,确定各类培训的培训目标、科目构成、组训方式等,为城管执法系统开展分级分类培训提供依据。以城市管理大讲堂、法治讲座、法治微课堂、队列训练大练兵等为载体,深化法治学习交流和规范执法意识,既强法治能力又塑作风形象,2023年,组织本级城管执法人员培训,完成全系统在线学法考试工作,加强对基层执法中队学习的指导,推动执法人员学习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

      3.强化基层队伍法治建设。2023年,执法部门自行抽查全系统行政处罚案卷件,督促基层办案中队落实整改要求,提升执法办案质量。落实三级监督机制,组织局、大队和中队开展日常督察,解决投诉问题,提升主要城区周边环境质量;配合上级城管部门进行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处罚专项督查,督查发现问题主要涉及建筑垃圾、生活污水、广告设施检查等事项,落实整改清单,有力推动队伍规范管理。

      (四)推动创新城管执法模式,释放数字治理新动能。

      1.加快城管执法数字化建设。完成队伍管理系统建设,推动执法人员绩效考核定量化。完成指挥监管平台、对象监管系统、网上办案系统升级改造。健全其他部门信息化建设协作机制。开展街面环境、小区环境、生态环境综合分析评价,强化对城管执法的专业化指引和对管理部门的有效性反馈。

      2.深化执法监管模式创新。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深化城管执法对象监管系统应用,探索“门前三包”新模式管理,开展分级分类管控,行政指导。拓展丰富专业执法应用,在生活垃圾执法领域,实现对垃圾运输车辆未密闭运输、“跑、冒、滴、漏”等违法行为的监管;在街面环境治理领域,探索通过车巡、重点区域视频布控等方式对占道设摊、跨门经营等街面违法行为模拟开展“非现场”执法。

       (五)抓执法监管,强化城市管理

    1.推行门前三包,强化市容管理。采取入户宣传、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等方式,引导督促各商户自觉做好门前三包工作。推行日常和错时相结合、步巡与机动相结合常态化巡查机制,加大示范街店外经营和流动摊贩查处力度,确保治理一段、带动一线、管住一块、规范一片。今年以来,共计入店宣传710余家,依法查处店外经营、流动摊点1220余处,暂扣违法经营物品80余件。

    2.优化立面空间,整治户外广告。组织执法人员对县城区域违规设置户外广告、虚假内容宣传广告、破损广告牌进行全面摸底,向商家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限期自行拆除或整改,并持续跟踪问题整改情况,直至符合标准。县城区共计拆除、复新户外广告165块,累计清理广告条幅50条,督促商家自行更换破损店招80余处。

    3.强化污染治理,规范油烟排放。一是通过发放宣传材料以及深入门店宣传等形式,广泛宣传餐饮业油烟污染的危害性和治理政策要求及重要意义。二是以整治餐饮业油烟污染为重点,对县城区内餐饮门店的店铺规模、数量、分布以及油烟排放治理情况进行全面地摸底排查,并建立问题台账,以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三是针对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的餐饮服务经营单位,以及已设置安装油烟净化设施,但不能达标排放或不正常使用的餐饮服务经营单位,要求其在规定期限内采取措施整改。今年以来,共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20余次,出动执法人员500人次,摸底排查餐饮门店1000余家,纠正未正常使用净化设施餐饮门店410余家,未安装净化设施餐饮门店80余家,接到餐饮油烟问题信访投诉66件,均已处理。

    4.治理噪声污染,改善声环境质量。一是对城区内露天大排档、烧烤摊等餐饮场所夜间经营噪声扰民的行为及时予以制止并依法查处。对酒吧、KTV、歌舞厅等餐饮和文化娱乐场所进行全面排查,对噪声超标行为予以依法查处。二是市容中队以轮班形式通过夜间(18-24时)错时上班,加强对在建工地巡查力度,深入工地逐一巡查。安排24小时110值班电话,及时受理市民投诉,对市民投诉的工地第一时间通知执法人员前往现场核查处置。今年以来,共出动执法人员500人次,发放宣传资料400余份,接到群众咨询电话80余次,排查在建工地项目310余次,排查娱乐场所噪声扰民90余处,接到噪声扰民问题信访投诉448件,其中施工工地噪音投诉131件,社会生活噪声投诉317件,均已处理。

    5.推进流浪犬整治,优化人居环境。一是结合市容日常巡查,将流浪犬整治作为市容巡查的日常工作。二是畅通投诉渠道,向社会公示流浪犬投诉电话,发动群众力量监督,有效获取流浪犬位置信息,为实施捕捉提供线索。三是配备专业捕犬工具,对本辖区内的公园绿地、背街小巷等流浪犬出现较多的区域加强巡查,对无主流浪犬集中进行捕捉,在一定期限内无人认领或认养,依法分类进行处理。今年以来,累计进行文明养犬劝导360余人次,抓捕流浪犬、无主犬112只。

    6.巩固联防联控机制,加强渣土车安全运输管理。重点整治超载、超高、超速、滴、撒、漏和私自加装栏板、私自改装、闯禁令、闯红灯、涉牌涉证等违法行为。今年以来,共组织联合执法行动31次,出动352人次,累计联合会签347辆车,共罚款393600元,利用管控平台开展网上巡查160次,累计纠正渣土车180辆次,发送提醒短信2250条,为提高驾驶员安全行车意识,惠安县渣土办针对违规驾驶员开设不安全驾驶行为查纠学习班

    7.加大燃气整治力度,筑牢行业安全底线。

    坚持以安全为红线,守护城市运行“生命线”。将燃气安全和地下管线保护专项执法作为重中之重,建立健全应急联动机制,统筹指导城管执法系统开展燃气安全专项执法行动,确保“五必查”(查气源、查气瓶、查行为、查供气场所、查场所安全)查实、查细、查到位,督促燃气供应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存在问题的燃气非居民用户及时整改,消除安全隐患,守护城市“生命线”。一是开展餐饮场所用气安全整治。组织工信、市监、应急、消防等部门共检查餐饮场所378家次,共排查并完成整改一般隐患401组织各镇(园区)开展餐饮用气场所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累计出动检查人员1850人次,检查餐饮场所2390家,排查并完成整改一般隐患1571处。二是开展燃气场站设施安全隐患整治。联合燃气专家对天然气门站、液化气储配站等燃气设施开展全面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督查并完成整改一般隐患61三是加大黑气打击力度。联合属地镇政府,公安、交警等部门开展打非治违行动23次,查处黑气点”12起,查扣液化气钢瓶298瓶,配合公安机关行政办理3起,拘留3人,对1起无证经营行为立案查处,罚款3.49万元。四是推进液化气设施更新工作。推进液化气钢瓶系统化、信息化管理,完成钢瓶置换108665瓶;摸排更换软管75879户,摸排、更换减压阀75023

    8.加强城镇排水监督,整治排污乱象。联合生态环境局、卫健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住建局、教育局和各属地镇政府等相关部门开展排水许可联合执法专项行动,发放《惠安县加强城镇排水管理宣传单》,规范排污行为重点查清居民小区、学校及培训机构、医疗机构、洗车、餐饮场所、建筑工地、农贸市场、商场、酒店宾馆、杀鱼及杀鸡鸭摊贩等排水户污水排放情况及排水许可证办理情况,对未按规定办理排水许可证和污水乱排乱倒污染环境行为责令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的,依法实施处罚共开展联合执法5次,出动检查人员40人次,排水执法18户,同步检查沿街店铺排水情况,发现有污水排入雨水蓖情况的,要求限期整改并封堵。

       9.加大城管普法宣传力度。围绕“十四五”时期本城管事业发展的目标任务,制定“八五”普法工作方案,明确重点内容、责任部门和活动形式。以提高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为着力点,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推进城管执法系统法治建设,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全系统有针对性地开展日常普法宣传,宣传解读城管执法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积极参与我县组织的位于辋川镇法治文化广场“12.4”宪法宣传周活动,引导群众争做知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文明市民,营造良好法治社会氛围。

      二、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

      局党组书记、局长童金坤作为党政主要负责人,深入贯彻落实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亲自部署、督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并将开展法治工作作为年终述职的重要内容。

      (一)学深悟透做实,强化学习宣传法治思想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坚持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及时传达、带头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上重要讲话精神等重要内容。强化提升学习宣传法治思想的内在动力,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为主题,为全系统领导干部和4下属单位党员干部宣讲授课,推动全系统形成学习良好氛围。带领局领导班子主动接受监督,自觉履行从严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

      (二)坚持依法行政,健全完善综合行政执法制度规范。

      重视立法引领,组织开展《惠安县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管理办法》等立法建议研讨,推动惠安城管执法工作大胆试、大胆闯、自主改。坚决贯彻落实各级城管领域决策部署。持续深化综合执法体制改革,配合并征求第二批街镇赋权清单。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利用办公平台“让信息多跑路、让企业少跑腿”,形成“处罚公示-教育警示-信用修复-跟踪服务”的闭环管理模式;把大兴调查研究与城管系统“服务月”活动紧密结合,上门走访、把脉问诊、纾难解困;组织生活垃圾处理企业、建筑垃圾运输单位签订“主动型”信用承诺书,主动接受行业监管,依法配合行政检查;多措并举服务保障中高考,加强巡查值守,维护考点周边秩序,杜绝噪声污染,规范“三车”停放。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智慧停车“一张网”建设,对背街小巷市容环境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发展夜市经济,践行“721”工作法,柔性管理,包容执法,保执法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

      (三)把握数字化转型,逐步推动城管执法提效增能。

      紧扣政府城市数字化转型工作要求,加快信息系统基础建设,推进落实“智慧城管”建设应用,完善数字化建设框架体系。完成城管执法队伍管理系统、镇街综合执法办案建设与升级,推动核心业务数据建设。拓展分级分类检查,强化对象监管系统应用,提升了办案效率。拓展应用场景实战实用,城管执法数字化转型取得了新成效。

      (四)抓好队伍建设,切实铸造新时代法治执法队伍。

      坚持城管队伍法治属性,配套建成队伍管理系统,确保城管执法人员绩效考核透明化、规范化和高效化。构建符合城管综合执法工作特点的人才培养体系。克服管理困难,深入开展培训工作,推进完成年度培训计划。加强全方位执法监督,组织制定年度工作方案,明确监督重点内容方式,指导推动完善督察工作体系。持续开展队伍作风纪律教育整顿活动,锻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作为的法治队伍。

      (五)落实主责主业,全力提供一流营商环境。

      坚持执法办案是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必然要求,面对执法办案数量下降,质量下滑的形势,及时召开办案讲评调度会,突出强调执法办案的重要法治意识,督促城管执法部门做好主责主业。持续推进城市综合治理,组织开展街面环境、小区环境、生态环境、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分类等重要领域专项执法行动。统筹调配力量,高质量完成生态环境执法保障。坚持协同联动,合力推进燃气执法协作,深化与公安、交警等相关职能单位的管理执法协作。有力保障城市安全运行。

    三、存在不足和原因:

    一是执法三项制度有待进一步落实。执法亮证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等制度实施不够全面。行政执法案卷整体质量还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依法行政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执法队伍专业化、规范化、信息化能力相对不足,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水平不高,多元联动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尚未形成。三是严格文明执法有待进一步推进。基层城管特别是协管人员的规范文明执法水平相对较低,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队伍专业化、执法人员文明化仍需要持之以恒。四是城管执法系统有待进一步健全。城管智慧执法系统未能全面运行,执法程序网上流转和执法决定未能实时推送,执法投入、执法密度、执法强度、社会响应能力等统计分析功能、多维度评价功能仍然不健全。五是深化改革力度有待进一步增强。“放管服”改革工作范围较广,与其他部门相比,我局相关业务范围相对单一,自主创新空间不大。城市管理领域“放管服”改革工作创新力度不够,自主创新能力相对不足,审管联动等协同共管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2024年,我局将立足法治政府建设,全面贯彻落实创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部署,扎实提升城管执法规范化、法治化、专业化水平,加强执法力度,提升城市管理成效,突出重点,狠抓落实,持续抓好关键薄弱环节专项整治。

    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继续加强流动摊点管理。坚持疏结合的管理方式,认真梳理分析目前我县城市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主动会同相关部门,进一步细化整治方案,创新整治措施,确保市容市貌干净整洁,交通秩序井然有序。二是继续加强户外广告管理。加大对擅自设置户外广告和乱拉乱挂行为的处罚力度,切实美化、亮化城区环境。三是继续加强夜市环境管理。进一步加大对露天烧烤大排档等夜市摊点的整治力度,依法取缔无证经营摊点,切实规范夜市摊点经营秩序。四是严格按照网格化管理制度,对片区内的油烟扰民频发餐饮点,开展针对性地巡查工作,做到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并及时回访,确保污染在严格监管下得到有效治理。五是增配力量,加强夜间巡查。以创城为契机,增配夜间执法人员,坚持每天18时至凌晨24时的时段内,实行不间断巡查,从严控制夜间噪声扰民的现象。六是持续开展流浪犬整治通过日常巡查、群众举报等途径掌握流浪犬分布,对无主流浪犬集中进行捕捉,在一定期限内无人认领或认养,依法分类进行处理。七是强化执法程序。严格执法程序,要求执法人员上路执法全部佩戴执法记录仪,保存违法行为视频、音频记录证据,做到执法证据的严密性、公正性;严格依法执法,不得随意扣车、随意处罚。八是深入开展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督促燃气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落实好对餐饮场所的巡检制度;全面排查整治燃气经营安全风险和隐患,重点打击无证经营、无证运输、非法存储、使用超期报废钢瓶等违法行为;全面排查整治燃气管道设施安全风险和隐患,督促燃气企业按规定对燃气管道巡线和实施定期检验,建立台账对账销号,全面实现动态清零

     

     

    惠安县城市管理局

    2024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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