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8102-0100-2022-00104
- 备注/文号:惠发改审〔2022〕86号
- 发布机构:惠安县发展和改革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9-05
惠安县八二三实验小学:
你校报来《关于申请惠安八二三实验小学科技综合楼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请示》及相关附件收悉。该项目的建设将优化育人环境,推动教育资源的有效整合,促进教育统筹发展,项目建设是必要的。经研究,现将惠安县八二三实验小学科技综合楼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编码:2205-350521-04-01-984599)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惠安县八二三实验小学科技综合楼
二、建设单位:惠安县八二三实验小学
三、建设规模及内容:该项目建筑面积4373.36m2,建设内容包括科技综合楼、塑胶操场、围墙、地下室、消防水池、室外道路及附属配套设施等。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估算2854.75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2087.19万元、建设其他费556.10万元、基本预备费211.46万元,项目建设资金争取上级补助、县财政统筹、社会捐赠多渠道集资解决。
五、建设工期:按24个月控制。
六、招标事项:请严格按照国家和福建省招投标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
七、社会稳定风险:项目已按有关规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泉州捷诚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明确该项目总体社会稳定风险等级为低风险,请按照闽发改投资〔2013〕826号等文件要求,在环境保护、安全施工等方面落实可靠的防控措施并细化具体的化解风险措施,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八、其他事项:请进一步细化建设内容和规模,落实资金及安全措施,完善相关手续,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相关报建手续。
请到县统计局办理固定资产投资统计登记。
本批复文件有效期限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你单位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前的30个工作日之前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惠安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8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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