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8102-0100-2025-00021
    • 备注/文号:惠发改审〔2025〕23号
    • 发布机构:惠安县发展和改革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3-14
    关于重新批复惠安县教师进修学校异地迁建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
    时间:2025-03-14 10:06

    惠安县教师进修学校:

      报来《关于惠安县教师进修学校异地迁建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按专家及有关部门审查意见修改后的惠安县教师进修学校异地迁建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项目编码:2301-350521-04-01-806041),现就具体事项重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惠安县教师进修学校异地迁建项目

      二、建设地点:螺阳镇下埔村、东风村

      三、建设规模和内容:该项目总用地面积为1350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3791.56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12688.06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办公楼、宿舍食堂综合楼、研训楼、变配电室、大门、地下消防水池及加压泵房和室外景观配套工程等。办公楼地上七层,建筑高度26.4米,建筑面积4373.60平方米;研训楼地上五层,建筑高度20.4米,建筑面积3204.70平方米;宿舍食堂综合楼,建筑面积4841.18平方米,宿舍楼地上六层、建筑高度21.7米,食堂地上两层、建筑高度16.2米;变配电室地上一层,建筑高度5.0米,建筑面积180.76平方米;大门地上一层,建筑高度5.7米;地下消防水池及加压泵房地上一层、地下一层,建筑高度2.6米。

      四、主要设计标准及工程等级

      本项目建筑设计使用年限50年,结构为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地下消防水池及加压泵房等级为一级,屋面防水等级为一级。

      五、工程概算

      项目概算总投资7207.40万元,项目建设资金由争取上级补助、县级财政统筹及社会捐赠等多渠道筹资解决。

      请项目单位据此批复,并根据专家组评审和评估报告意见,进一步完善设计方案,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和竣工验收制的要求,加强科学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按期完成工程建设任务。

      同时注销惠发改审〔2023〕71号。

      

     

     

    惠安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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