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8102-0100-2025-00023
- 备注/文号:惠发改审〔2025〕25号
- 发布机构:惠安县发展和改革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3-19
惠安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你局报来《关于商请审批林辋溪沿岸污水提升治理及面源污染治理项目项目建议书的函》收悉。该项目的建设将改善区域生态环境质量,确保区域内水环境安全,促进区域经济的可持续发展,项目建设是必要的。经研究,原则同意林辋溪沿岸污水提升治理及面源污染治理项目建议书,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林辋溪沿岸污水提升治理及面源污染治理项目(项目代码:2503-350521-04-01-256239)
二、项目业主:惠安城建集团有限公司
三、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项目为林辋溪沿岸污水提升治理及面源污染治理项目,分为两个部分:其一为林辋溪沿岸污水提升治理,主要包括螺阳、黄塘、紫山、山霞、涂寨、东岭、东桥、净峰、小岞、辋川、崇武等11个镇共92个行政村(社区),另一为林辋溪沿岸面源污染治理,主要包括惠安现代农业产业园(走马埭)示范区万亩农田面源污染治理(含4个行政村)。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污水提升泵站77座,总设计规模9270t/d,de25–de200污水压力管50.65km;新建DN300–DN400污水主管140.40km,DN200污水支管178.83km,DN100接户管585.83km;改造DN300–DN800污水主管3.05km;改造1.0m*0.6m生态沟渠0.34km等。
四、项目总投资:项目估算总投资66297.61万元。
请项目单位据此批复进一步开展项目前期工作,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工程咨询机构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并按基建程序报批。
同时注销惠发改审〔2023〕119号、惠发改审〔2024〕72号文件。
惠安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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