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8102-0100-2025-00024
- 备注/文号:惠发改审〔2025〕26号
- 发布机构:惠安县发展和改革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3-19
惠安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你局报来《关于商请审批惠安县防洪排涝及污水提质增效项目项目项目建议书的函》收悉。该项目的建设将落实提质增效目标,提高污水处理厂进水浓度,提高城市污水处理能力,改善生态环境,提高城市防洪与排涝能力,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项目建设是必要的。经研究,原则同意惠安县防洪排涝及污水提质增效项目建议书,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惠安县防洪排涝及污水提质增效项目(项目代码:2412-350521-04-01-356741)
二、项目业主:惠安城建集团有限公司
三、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黄塘溪、林辋溪等沿河截污干管的建设,228国道、324国道、惠崇公路等重要主次干路两侧管道建设以及惠安县城区及镇区管网空白区建设、现状管线排查及修复、雨污分流等管道建设工程,累计新建DN200–DN2000管道共计约192.67km,扩建1座污水处理厂。同时为了提升惠安县城应对台风的能力,本项目拟购置多功能发电排水车1辆,每辆抽水规模3000m3/h,总计3000m3/h,新购置涉水抢险车辆2辆、多动能小型液压动力站及潜水泵各4台。增加排水监测系统及移动排水调度系统各一套。通过多功能供电排水车进行应急排水来降低暴雨下内河涝水位,并完善联排联调应急抢险调度系统,并新增管网改造平台建设智慧监测。
四、项目总投资:项目估算总投资119907.02万元。
请项目单位据此批复进一步开展项目前期工作,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工程咨询机构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并按基建程序报批。
同时注销惠发改审〔2023〕118号、惠发改审〔2024〕73号文件。
惠安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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