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8110-0100-2021-00028
- 备注/文号:惠职改〔2021〕20号
- 发布机构:惠安县职称改革领导小组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7-07
惠安县工商联非公有制企业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各有关单位:
根据泉职改〔2021〕40号文通知,我县委托评审的福建泉福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蔡石兰等12人经第二十七届泉州市非公有制企业建筑工程专业技术人员中级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经泉州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批准确认为非公有制企业建筑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任职资格确认时间为2021年6月5日,现予公布。具体名单如下:
一、建筑工程施工工程师(8人)
福建泉福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蔡石兰
福建省高德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卢玉凤
福建省鸿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陈庆勇、庄泽民、陈 毅
福建省闽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杨东海
福建五新建设有限公司:黄阔嘴、江杰云
二、建筑装饰施工工程师(1人)
福建省惠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林立峰
三、市政工程施工工程师(3人)
福建省惠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王丽芬
福建省闽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杨淑定
泉州市亿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蔡炳坤
惠安县职称改革领导小组
2021年7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惠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21年7月6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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