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8120-0100-2023-00030
- 备注/文号:惠文旅联〔2023〕90号
- 发布机构:惠安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9-25
关于公布惠安县第二批惠安女服饰传承
基地校的通知
各镇文化站,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惠安女服饰的保护与传承,鼓励全县各学校推广惠安女服饰,推动惠安女服饰校园传承,根据《关于印发<惠安女服饰传保护与传承专项资金管理规定>的通知》(惠文旅联〔2022〕16号)及《关于开展惠安女服饰传承与保护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函》(惠文旅函〔2023〕13号)精神,县文旅局联合教育局开展惠安女服饰传承基地校评估认定工作,经各学校自主申报、评审组实地考察等程序,决定授予惠安县第三实验幼儿园、福建省惠安小岞中学两所学校“惠安女服饰传承基地校”称号。
惠安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惠安县教育局
2023年9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惠安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2023年9月2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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