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8121-0100-2022-00006
    • 备注/文号:惠卫综〔2022〕40号
    • 发布机构:惠安县卫生健康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6-20
    惠安县卫生健康局等十部门关于印发《惠安县“十四五”公共场所配置AED+群众性应急救护公益培训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2-06-21 15:04

    各镇人民政府,县直相关各部门,各工业园区管委会

    公共场所配置AED+群众性应急救护公益培训项目已列入2022年省委和省政府为民办实事计划项目。为贯彻落实省委和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计划,推进项目工作,县卫健局等单位根据《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等十部门关于印发<“十四五”公共场所配置AED+群众性应急救护公益培训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卫医政202240)联合制定《惠安县“十四五”公共场所配置AED+群众性应急救护公益培训项目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惠安县卫生健康

    惠安县财政局

    惠安县红十字会

    惠安县公安局

    惠安县教育

    惠安县交通运输局

    惠安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

    惠安县文化体育和旅游

    惠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惠安县应急管理局

    2022620

     

    惠安县“十四五”公共场所配置AED+群众性

    应急救护公益培训项目实施方案

     

      公共场所配置AED+群众性应急救护公益培训项目(以下简称配置AED+救护培训项目)已列入2022年省委和省政府为民办实事计划。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计划有序推进项目工作,制定以下具体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印发的《“健康福建2030”行动规划》有关要求,提高全民自救互救能力,减少自然灾害、生产事故、突发事件所致伤亡,树立“人人学急救,急救为人人”的理念,保护人民的生命和健康,助力补齐我县卫生健康短板,推进健康惠安建设。

      二、工作目标

      在全县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市民服务中心,客运车站、动车站,大型体育运动、大型商场、大型商业综合体等场所及公安警用巡逻车上配备AED(自动体外除颤器)。根据全省统一规划,到2025年,实现全县AED配置比例达到1/万人;辖区内取得群众性应急救护证书人数占总人口比例不少于2%的目标,从而建立健全遍布城乡的群众自救互救网络体系,践行保护人民生命与健康的宗旨。

      三、实施原则

      (一)属地主导,行业推进。落实政府主体责任,对照目标要求,纳入民生工程,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分类分批施策,加大投入力度,完善资源配置,坚持公益性,鼓励企业和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建设。卫健、红十字会、财政、教育、公安、交通运输、工信商务、文旅、应急等部门加强协作,共同推进。

      (二)统筹谋划,先行先试。坚持“先行先试、循序渐进”,

    优先在县城区域的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市民服务中心,及客运枢纽、动车站、高速公路服务区等客流密集的交通运输场站配备AED,逐步推广应用。

      (三)加强宣传,形成共识。为广大群众常态化开展应急救

    护培训普及工作,开展应急救护知识普及宣传,急救知识技能培

    训,引导人民群众正确认识公共场所紧急救助行为,理性对待可

    能出现的各种救助后果。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相关规定,为AED安装场所所在单位和使用人员实施应急救护提供法律保障和司法救助,努力形成积极学用应急救护知识技能的良好氛围。

      四、工作内容

      (一)公共场所配置AED

      “十四五”时期,在全县公共场所配置AED70台,按每台2.2万元采购价计算(含管理维护费),共计划投入154万元,分为两年(20222023年)完成,其中2022年度配置AED35台,共计划投入77万元,AED配置分布由县红十字会和卫健局共同下发。

      (二)群众性应急救护公益培训

    “十四五”时期,在全县共培训救护员6500名,按240/人计算,共计划投入156万元,分两年(20222023年)完成,其中2022年度培训救护员3250名,共计划投入78万元。2022年度全县应急救护培训名额安排(详见附件1),各单位要将应急救护培训工作纳入应急培训体系建设,组织人员通过“红十字应急救护持证培训”,进一步倡导“人人学急救、急救为人人”的社会文明风尚,积极协调推进应急救护工作。

    以上两项计划投入310万元,其中2022年计划投入155万元,由县财政承担。

      五、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按时保质保量完成项目建成任务,

    成立惠安县配置AED+救护培训项目实施工作小组(见附件2),负责指导项目实施工作,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项目实施工作小组设立办公室,负责项目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指导工作。

      (二)明确任务职责。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

    发公共场所自动体外除颤器配置指南(试行)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21]602号)要求,县卫健局牵头承担实施方案制定、AED配置规划,汇总统计、督导检查,选调医护人员参加红十字会举办的应急救护师资培训班学习,作为县红十字会应急救护师资骨干,承担救护员培训授课任务等职责。县红十字会牵头承担全县AED的采购、布点及安装,负责培训全县应急救护员,并将有关情况及受训人员信息资料及时上报并存档备查。县财政局负责项目资金安排并参与监督管理。公安、教育、交通运输、工信商务、文旅、住建、应急等部门作为AED安装场所所在单位的主管部门协助本系统相关工作的推进落实,如安装场所的协调,组织本系统相关从业人员参加应急救护员培训等。各镇政府(园区)组织辖区人员参加应急救护员培训,并协助落实AED安装场所及日常管理工作。AED安装场所所在单位负责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应急救护员培训,落实AED设备日常管理、巡检并做好记录,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县红十字会报告。

        (三)明确进度安排。为按时完成2022年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计划,根据全市统一布置,一是5月底至6月初完成《实施方案》制定、任务分配及2022年度AED配置分布;二是6月底前,各镇、各部门将应急救护培训人员名单报送县红十字会(详见附件4),并组织参训学员于8月31日前完成线上视频课程学习,并通过在线理论考试(详见附件5);三是12月份前,完成2022年35台AED的采购、选址与安装;四是今年12月15日前,完成全县应急救护培训任务,安装在相关场所的35台AED启用。

    (四)加强监督评估。AED十救护培训项目进展情况实行月报制度。县卫健局要加强工作指导,按照“一月一协调、一季一督查”工作机制要求,适时对项目推进情况进行协调、监督和评估,确保工作持续、有效进行。县红十字会做好救护员培训安排,制订项目实施进度表,科学有序地推进培训工作,并做好统计登记工作(含AED采购配置数量)于每月1日上午9:00前将上月辖区内项目进度(见附件3)报县卫健局汇总上报。

     

    附件:1.惠安县应急救护培训项目名额分解表(2022年度)

         2.惠安县AED+救护培训项目实施工作小组成员名单

         3.惠安县AED+救护培训项目进度月报表

            4.惠安县应急救护公益培训项目信息登记表(2022年度)

    5.惠安县应急救护公益培训课程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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