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8111-0100-2022-00002
    • 备注/文号:惠住建〔2022〕123号
    • 发布机构:惠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8-11
    惠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2年上半年全县建设工程综合执法检查(勘察设计)的通报
    时间:2022-08-08 17:58

     

    惠住建〔2022123

     

    惠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2022年上半年全县建设工程

    综合执法检查(勘察设计)的通

     

    各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

    按照《关于开展2022年上半年全县建设工程综合执法检查的通知》(惠住建〔202285号)工作要求20227月我局对全县范围内在建项目的勘察设计质量进行抽取检查。现将此次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本次抽取在建项目2个。检查涉及勘察单位2家、设计单位2位、审查机构2家。发现问题40余条,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2份。

    检查内容包括勘察、设计、审图机构执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绿色建筑、建筑节能标准规范情况;勘察、设计单位市场行为和质量保证体系建设情况;勘察、设计、审图机构执行各专项设计要求的情况。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设计单位执行绿色建筑、建筑节能标准规范不够方面全面。

    (二)审图机构在审查绿色建筑、建筑节能标准方面把关不严。

    (三)个别设计单位内部管理混乱,市场服务不到位。

    (四)设计单位违反工程建设标准条文进行设计。

    三、处理意见

    (一)对中联合创设计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林锦帆未参加图纸设计交底,予以全县通报批评处理。

    (二)对中联合创设计有限公司存在不良市场行为进行约谈,后期将视约谈情况进一步处理。

    (三)对设计单位存在违反工程建设标准条文的问题,责令设计单位限期整改到位,并与施工单位做好变更后设计图纸的交底工作。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设计单位应切实履行市场主体责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应当在施工前就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组织设计人员向施工及监理单位做出详细说明;应当及时解决施工中出现的设计问题;应当根据设计合同中约定的责任、权利、费用和时限,组织开展服务工作。

    (二)勘察设计单位要加强勘察设计质量内部管理,强化对国家、省相关标准规范的学习培训、理解掌握并严格遵守行业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把质量管理作为企业发展的重点切实抓好。

    (三)施工图审查机构要切实加强制度建设,严格审查程序,规范审查行为,加强对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绿色建筑、建筑节能标准的审查。对资料不全、深度不够、存在违反规范要求的勘察设计项目,不得出具审查合格报告。

     


     

    惠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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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抄送: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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