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8101-1300-2020-00025
- 备注/文号:惠征启公告〔2020〕6号
- 发布机构:惠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6-22
惠征启公告〔2020〕6号
惠安县人民政府关于东桥镇珩海村老人活动中心
建设项目使用集体土地启动的公告
为实施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相关规定,现启动东桥镇珩海村老人活动中心建设项目使用集体土地工作。具体公告如下:
一、拟使用土地范围
位于东桥镇珩海村,拟使用集体土地面积0.1144公顷,具体范围详见《东桥镇珩海村老人活动中心规划选址红线图》。
二、拟使用土地目的
本次拟使用集体土地用于东桥镇珩海村老人活动中心项目建设,规划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为政府组织实施的社区综合服务等公共事业建设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三、土地现状调查
本公告发布后,由县人民政府委托东桥镇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拟使用范围内的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的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进行调查、清点、测绘。其中涉及使用集体土地上房屋的,还将组织对使用范围内的宅基地面积、房屋面积、权属状况、人员户数情况进行调查并测绘,届时请被使用人及相关单位予以配合支持,对清点确认有异议的,可以向东桥镇人民政府申请复核。拟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待土地现状调查完成后,由县人民政府制定并公告。
四、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使用土地范围内实施抢栽抢建、改变房屋结构和用途、装修、增加附属设施及工商注册、税务登记、非正常户口迁移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一律不予补偿。
(二)本公告在拟使用土地涉及的镇和村(社区)所在地予以张贴公告,并在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公告期自2020年6月 22日至2020年6月29日共5个工作日。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及时将本公告内容通知被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
(三)本次项目所涉及的征地、拆迁、补偿、安置等相关工作委托项目所在地东桥镇人民政府具体负责实施。
特此公告。
附件:东桥镇珩海村老人活动中心规划选址红线图
惠安县人民政府
2020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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