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8101-1000-2026-00034
- 备注/文号:惠政文〔2026〕67号
- 发布机构:惠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7-03
惠安县教育局:
你局报来《惠安县教育局关于崇武中学和五峰中学整合办学的请示》(惠教综〔2026〕20号)、《惠安县教育局关于崇武中学和五峰中学整合办学的补充请示》(惠教综〔2026〕28号)收悉。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根据《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构建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的实施方案》(闽委办发〔2025〕1号)文件精神,同意福建省惠安崇武中学和福建省惠安五峰中学整合办学。福建省惠安五峰中学整体并入福建省惠安崇武中学,实行一校两区管理,崇武中学现校区为崇武中学靖江校区,五峰中学现校区为崇武中学五峰校区。
二、请你局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崇武镇人民政府、县委编办、县财政局、人社局配合,妥善处理福建省惠安五峰中学的校舍资产、仪器设备、校史资料、学生学籍档案、财务债权等工作的移交和管理及教师的调配分流工作,崇武镇人民政府要大力宣传整合两所学校办学的原因和意义,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确保整合办学工作顺利实施。
机构并入后,请按相关规定办理事业单位注销登记。
特此批复。
惠安县人民政府
2026年7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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