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8101-1200-2018-00109
    • 备注/文号:惠政办〔2018〕126号
    • 发布机构:县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18-07-10
    惠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8-07-13 11:15


    惠政办〔2018〕126号

     

    惠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

    “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各工业园区管委会:

    为进一步强化“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消除“三合一”火灾隐患,坚决预防和遏制“三合一”场所火灾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当前工作实际,现就有关工作强调如下:

    一、提高重视程度,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

    “三合一”场所火灾危害性大,事故教训十分深刻。近年来,各镇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合一”场所综合整治工作意见的通知》(泉政办〔2008〕8号)精神,积极开展“三合一”场所整治,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是“三合一”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部分地方甚至出现反弹现象,火灾事故时有发生。对此,各镇政府、各工业园区管委会及有关部门要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坚决抵制整治走过场、应付等不良倾向,提高对“三合一”整治工作的重视程度。各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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