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8101-3000-2020-00031
- 备注/文号:惠政告〔2020〕7号
- 发布机构:惠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5-25
惠政告〔2020〕7号
惠安县人民政府关于泉州船厂港池、支航道已批海域养殖及定置网生产清退的通告
为确保泉州船厂招商引资项目顺利落地投产,恢复泉州船厂港池、支航道船舶正常通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决定对泉州船厂已批海域范围内放置的养殖、定置网等生产设施进行清退。现通告如下:
一、清退范围
养殖和定置网清退范围为泉州船厂港池、支航道已批海域。总清退范围具体经纬度坐标如下(具体范围见附图):
25°03′30.946″N 118°59′14.077″E
25°03′08.531″N 118°59′22.364″E
25°03′08.531″N 118°59′22.364″E
25°03′08.760″N 118°59′23.107″E
25°02′57.986″N 118°59′27.111″E
25°03′02.504″N 118°59′41.703″E
25°03′05.655″N 118°59′44.390″E
25°03′06.151″N 118°59′45.997″E
25°03′16.925″N 118°59′41.994″E
25°03′36.373″N 119°00′39.197″E
25°03′25.742″N 119°00′43.411″E
25°03′29.180″N 119°00′54.563″E
25°03′58.574″N 119°00′43.643″E
25°03′58.28″N 119°00′46.33″E
25°03′42.01″N 119°00′52.37″E
25°03′51.29″N 119°01′18.34″E
25°04′13.33″N 119°00′50.49″E
第一期清退范围具体经纬度坐标如下(具体范围见附图):
25°03′27.318″N 119°00′15.273″E
25°03′42.712″N 119°00′09.561″E
25°03′48.057″N 119°00′26.923″E
25°03′42.282″N 119°00′32.286″E
25°04′04.705″N 119°01′01.389″E
25°04′00.391″N 119°01′06.840″E
25°03′33.703″N 119°00′32.196″E
二、清退对象
清退对象为泉州船厂已批海域内从事各种养殖、定置网生产的单位及个人。
三、清退时间
第一期港池、支航道已批海域范围内的对象要在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5月30日内自行拆除迁离,总清退范围内的对象要在2020年8月30日前拆除迁离。
四、清退要求
1.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清退范围内继续投放养殖和定置网生产设施。
2.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七日内,在清退范围内的所有从事养殖和定置网生产的单位及个人要主动向所在村委会联系申报登记,并在清退时间内自行拆除迁离,逾期未申报登记并迁离的,按无主财产处理。
3.逾期不自行拆除养殖和定置网生产设施的,依法由所在镇政府及相关职权部门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处置,造成损失的,由养殖和定置网生产单位及个人自行承担。
4.清退期间,妨碍或暴力对抗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依法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附件:泉州船厂港池、支航道已批海域养殖及定置网清退范围图
惠安县人民政府
2020年5月25日
惠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5月2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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