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惠安县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
    来源:本网 时间:2020-01-15 11:18

    惠政办〔2020〕1号

    惠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惠安县

    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各工业园区管委会: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经县政府同意,现将《惠安县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结合各自实际,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持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惠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月8日        

    惠安县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有关规定,由惠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综合辖区内各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公开责任单位2019年度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情况编制而成。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事项等六部分内容组成,数据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电子版可以在惠安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uian.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中的年度报告子栏目下载。如有任何疑问,请与惠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惠安县螺城镇中山北路55号,邮编:362100,电话:87393232,电子邮箱:hazfxxgk@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惠安县各级各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条例》要求,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公开渠道建设扎实推进。坚持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主渠道作用,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规范设置公开指南、目录、制度、年报、依申请公开等栏目,对各级各部门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集中展示;加大对政府微博、微信等政务新媒体监管引导,对保障不力和运营不善的坚决予以关停整合,全县政府系统保留合规的新媒体74个,形成了多方联动的政务宣传矩阵。主动公开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2019年全县累计制作并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主动公开编制索引目录的政府信息938条,向档案馆报送938条,供群众集中查阅,报送率100%。积极稳妥推进依申请公开。准确把握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内涵,按照法定时限和规范程序办理答复,年度累计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78件,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9件,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27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

    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87

    87

    8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

    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290

    27

    3773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95

    43

    123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

    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988

    73

    1283

    行政强制

    69

    -16

    67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

    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28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61

    17170290.2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77

    0

    0

    0

    1

    0

    7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5

    0

    0

    0

    1

    0

    36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9

    0

    0

    0

    0

    0

    9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4

    0

    0

    0

    0

    0

    4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2

    0

    0

    0

    0

    0

    2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1

    0

    0

    0

    0

    0

    1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3

    0

    0

    0

    0

    0

    3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6

    0

    0

    0

    0

    0

    16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

    0

    0

    0

    0

    0

    1

    2.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4

    0

    0

    0

    0

    0

    4

    (七)总计

    76

    0

    0

    0

    1

    0

    7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5

    0

    0

    0

    0

    0

    5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5

    2

    0

    2

    9

    0

    0

    0

    0

    20

    1

    2

    0

    4

    7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今年来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进展和成效,但与上级要求和群众期盼相比还存在着差距,主要是:一是公开意识还不够到位。有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不主动、不及时,仍存在应公开不公开和超期发布的现象。二是公开方式创新不足。部分单位仅发布编制索引目录的公文类信息,对行政管理和服务的事前、事中、事后过程性信息主动公开不够,公开形式也比较单一,局限于文字表述,未能灵活结合图表图解、音视频资料等通俗易懂的形式,帮助群众更好地理解政策信息。

    下一步主要改进措施:一是加强队伍建设,邀请上级主管部门领导和有关专家,通过举办讲座等形式开展业务培训,加强公开意识宣传教育,不断提升业务人员的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二是不断健全完善公开渠道,结合政府网站改版和政务新媒体建设工作,探索创新发布平台的监测管理方式,充分发挥移动端灵活便捷的优势,第一时间将公开信息和政策解读传递到公众手中,确保群众对政府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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