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8911-0100-2023-00004
- 备注/文号:涂政〔2023〕12号
- 发布机构:涂寨镇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3-01
各村委会、各道安成员单位:
为有效防范遏制道路交通事故发生,贯彻落实县道安办《关于开展全县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惠交通整治办〔2023〕22号)的要求,结合我镇工作实际,现将《涂寨镇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惠安县涂寨镇人民政府
2023年3月1日
涂寨镇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各村委会、各道安成员单位:
随着节后复工复产和疫情防控措施放宽,道路交通出行进入繁忙时期,全镇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将面临新的风险和挑战。为全力做好辖区道路交通管理工作,进一步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即日起,在全镇范围内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行动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3月31日。
二、整治重点
以渣土车、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摩托车(含电动车)、校车等车辆为重点,全面整治机动车无牌无证、未带安全头盔、酒醉驾、超载超限、违法载人(非法营运)、超员乘坐等容易引发群死群伤道路交通事故的安全隐患。
三、整治措施
(一)严厉开展酒醉驾专项整治
(1)涂寨镇派出所,山霞交警中队,要强化对涉酒重点场所的巡逻管控力度,每周开展不少于2次酒醉驾整治工作,并按月将查处的酒醉驾违法和涉酒交通事故案例进行通报,综治办、各村要根据通报组织村(居)委会、网格员、老人协会等组织,广泛开展面对面宣传教育,签订拒绝酒醉驾承诺书。安办要对涉及运输企业驾驶人酒醉驾交通违法或引发交通事故的,及时通报应急管理部门,联合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相关运输企业采取约谈、停业整顿、罚款、纳入安全生产“黑名单”等处罚、惩戒措施。
(2)各村要加强酒醉驾交通安全宣传,向辖区饭店、酒店、宾馆、酒吧、KTV等涉酒场所广泛发放告知书,督促相关场所在收银台或醒目位置张贴“禁酒驾”、“酒后不开车 开车不喝酒”等宣传警示标牌,并落实专人劝阻制度,主动推出酒后代驾服务。
责任单位:涂寨镇派出所、山霞交警中队、镇综治办、镇安办、各村
(二)混凝土搅拌运输车和渣土车排查整治重点。严查超速、超载、闯红灯、无号牌或故意遮挡污损号牌、非法改装、拼装车辆、涉牌涉证、逾期未检验等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及时报送相关部门,辖区内各项目业主单位要对施工工地严格安全管理,建立渣土车、混凝土搅拌运输车及驾驶人日常管理台账;对需要较长时间作业的,要相应建立管理制度,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突出驾驶员资格审查,对驾驶员身份信息、身体状态、交通事故及违法等情况拉网式审查。特别是渣土车无营运证、驾驶员无资格证、运营证过期、超限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突出日常管理,严查渣土车运输企业安全管理情况,督促建立渣土车及驾驶人日常管理台账,严禁超限超载车辆出施工工地;对需要较长时间作业的,要建立相应管理制度,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责任单位:涂寨镇派出所、山霞交警中队、镇综治办、镇安办、镇联防队、市容中队、各村、各项目业主单位
(三)严厉开展危险货物运输车辆专项整治 。山霞交警中队队要进一步加大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路面检查力度。工作中要严格落实“八必查”(从业资格必查、驾驶资格必查、车辆审验情况必查、通行证明必查、专用标识和安全标示牌必查、车身反光标识必查、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必查、液体危险货物罐车紧急切断装置必查)措施,严厉整治超载、超速、疲劳驾驶、非法改装等严重违法行为,要将长期在本辖区通行的外地牌照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需纳入重点车辆监管平台,确保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管控到位。
责任单位:山霞交警中队
(四)强化农村五小车辆违法行为整治
1.整治机动车乱停乱放、路口停车、斑马线停车、逆向停车、禁停路段停车、酒驾醉驾、假牌套牌假证等突出交通违法行为;纠正机动车不按停车位规定方向停车等交通违规行为。
2.整治摩托车(二轮、三轮摩托车、电动车)驾乘人员无证无牌驾驶、酒后驾驶、超员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纠正驾乘人员不戴安全头盔、逆向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
3.突出对农村面包车、摩托车(电动车)、低速载货汽车等重点车辆的检查,严查涉酒驾驶、客车超员、摩托车超员、农村面包车超员、货车超载、机动车超速、不按规定让行、逆向、不戴安全头盔、违法载人等各类重点违法行为。
4.各村要全面摸清辖区无牌摩托车(含电动自行车,下同)及其驾驶人底数,并登记造册同时报送镇道安办,各村要根据摸排的情况,组织人员采取进村入户、面对面签订安全告知书的方式,督促无牌无证摩托车车主及时办理相关牌证手续。
5. 涂寨镇市场监督管理所要加强对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销售企业的监管,强化生产、销售环节电动自行车非法改装拼装处罚力度,督促企业按照相关产品标准依法依规组织生产,严禁违法违规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超标电动自行车。
责任单位:涂寨镇派出所、山霞交警中队、涂寨镇市场监督管理所、镇综治办、镇安办、镇联防队、市容中队、各村
(五)严厉开展校园专项整治
(1)镇宣教办要督促学校加强对校车服务单位新聘任校车驾驶人的审核把关,落实校车“六定”管理要求,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要求任何学校、单位和个人不得使用或租用未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提供校车服务。山霞交警中队要全面排查逾期未审验、违法记分满12分的校车驾驶人,扎实抓好3小时的审验教育和校车驾驶资格注销工作,坚决杜绝不合格的学生接送车辆上路行驶、不合格的驾驶人驾驶校车。
责任单位:山霞交警中队、镇宣教办
(2)镇安办、镇宣教办、涂寨镇派出所、山霞交警中队、各村要全面排查学校周边交通安全设施设置情况,对校园及周边道路的交通警示标牌、标志标线、减速带、隔离护栏等安全设施进行排查整治;、镇联防队、市容中队要对校园周边存在摆摊设点、侵占道路、占道经营等影响学生上下学通行的交通乱象进行集中清理整顿,并采取“微循环”、临时解除道路管制、借用周边闲置空地等方式,进一步优化校门口上下学交通组织方案;各单位要联合排查校车行驶线路特别是农村地区县乡道路急弯陡坡、临水临崖等危险路段,及时将发现的问题报告相关部门,督促改善道路通行条件、消除安全隐患,切实保障校车安全通行环境。
责任单位:镇安办、镇宣教办、涂寨镇派出所、山霞交警中队、镇联防队、市容中队、各村
(3)镇宣教办督促学校结合新生入学教育的契机,通过发放致中小学生和学生家长的一封信、上一堂交通安全课、开一次主题班会等形式,广泛宣传少年儿童道路交通安全常识,广泛告知“黑校车”的危害,动员广大学生和家长自觉抵制“黑校车”和违法校车。公安交警部门要依托“双微”平台,及时曝光典型案例,宣传工作措施和战果,并充分发挥短信平台作用,向校车驾驶人发送提示短信,敦促引导校车驾驶人遵纪守法、安全文明行车。镇道安办要积极组织学校、村委会等基层组织和单位,建立完善学校教职工、家长、党团员、学校保安员、村居交通安全员等多种力量共同参与学生交通安全管理的机制,发动群众积极举报校车、接送学生车辆交通违法行为,在社会上营造严查校车违法的浓厚氛围。(责任单位:镇道安办,镇宣教办、涂寨镇派出所、山霞交警中队)
(六)强化排查道路隐患,及时消除风险
各村各部门要对辖区主要交通干道,特别是辖区内在建工地周边道路进行摸排,重点检查道路标志标线是否清晰齐全,易积水、事故多发路段是否增设警示提示标志,农村公路隐患是否整改,临水临崖、急弯陡坡和隧道路段是否加装安全防护设施或临时增设警示标志。对排查出的隐患,要全力推进隐患整治工作,做到尽早消除安全风险,对一时无法完成整治的隐患点段,要设立醒目的警示标志,确保过往车辆通行安全。
责任单位:各村、各项目业主单位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部署。各村各部门要结合辖区实际,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目标,落实责任单位和具体责任人,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和求真务实的作风,抓紧抓实抓细专项整治各项工作措施。
(二)强化协作配合。各村各有关部门既要分工负责、主动担当,又要密切配合、强化协作,扎实做好资源共享、信息互通、联勤联动等各项工作,共同推动专项整治行动深入开展。
(三)强化舆论造势。各村各部门要落实公益宣传职责,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LED显示屏,小区、商超的楼宇电梯广告荧屏等宣传渠道,发挥乡镇、村(居)和企事业单位党员干部、志愿者及老人协会等力量,全方位宣传机动车重点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及时曝光典型违法和事故案例,着力营造严查、严整、严处的浓厚社会氛围。
(四)认真总结、及时上报。各村各道安成员单位要将工作开展内页资料材料报村本部门领导审核后盖章,于3月28日前书面报送镇道安办,电子文档同时报送至镇道安办工作交流群或邮箱。
联系人:陈进法,电话:13290882529,材料上报邮箱:tzdab102@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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