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园餐食材采购价格调查工作的通知》(闽教财〔2026〕9号)、《泉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泉州市中小学校园餐食材采购价格调查工作规程>的通知》(泉教财〔2026〕4号)以及《惠安县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校园食堂食材采购价格调查工作的通知》(惠教字〔2026〕39号)的规定,县教育局牵头定期发布推送县级食材价格调查结果。现将2026年8月28日县级价格调查小组对营养改善计划大宗食材市场调查基准价结果给予公示。
附件:营养改善计划大宗食材价格调查基准价公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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