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8101-3000-2026-00020
- 备注/文号:惠政文〔2026〕41号
- 发布机构:惠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4-16
螺阳镇、黄塘镇、崇武镇人民政府:
《惠安县螺阳镇人民政府关于撤销东风村民委员会设立东风社区居民委员会的请示》(螺政〔2026〕6号)、《惠安县螺阳镇人民政府关于撤销霞光村民委员会设立霞光社区居民委员会的请示》(螺政〔2026〕7号)、《惠安县螺阳镇人民政府关于撤销工农村民委员会设立工农社区居民委员会的请示》(螺政〔2026〕8号)、《惠安县螺阳镇人民政府关于撤销洋坑村民委员会设立洋坑社区居民委员会的请示》(螺政〔2026〕9号)、《惠安县黄塘镇人民政府关于撤销黄塘村民委员会设立黄塘社区居民委员会的请示》(黄政综〔2026〕2号)和《惠安县崇武镇人民政府关于撤销霞西村等2个村民委员会设立社区居民委员会的请示》(惠崇政〔2026〕6号)收悉。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撤销螺阳镇东风村民委员会、霞光村民委员会、工农村民委员会、洋坑村民委员会,黄塘镇黄塘村民委员会,崇武镇霞西村民委员会、西华村民委员会,设立螺阳镇东风社区居民委员会、霞光社区居民委员会、工农社区居民委员会、洋坑社区居民委员会,黄塘镇黄塘社区居民委员会,崇武镇霞西社区居民委员会、西华社区居民委员会。
二、新设立的螺阳镇东风社区居民委员会、霞光社区居民委员会、工农社区居民委员会、洋坑社区居民委员会,黄塘镇黄塘社区居民委员会,崇武镇霞西社区居民委员会、西华社区居民委员会管辖范围、办公场所、资产权属、债权债务等与原村民委员会保持不变。社区居民委员会组建等各项工作,由螺阳镇、黄塘镇、崇武镇会同有关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组织实施。
惠安县人民政府
2026年4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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