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8101-0800-2026-00016
    • 备注/文号:惠政文〔2026〕24号
    • 发布机构:惠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3-10
    惠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惠安县净峰镇东侧海域开放式养殖用海区块(三)海域使用权的批复
    时间:2026-03-10 17:32

    惠安县自然资源局:

      你局报来《惠安县自然资源局关于提请给予审批惠安县净峰镇东侧海域开放式养殖用海区块(三)海域使用权的请示》(惠自然资〔2026〕54号)收悉。经研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和《福建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惠安县净峰镇人民政府使用泉州市惠安县净峰镇惠女湾东侧海域,用于浅海筏式养殖,用海面积共230.4640公顷,用海范围坐标见附件,用海类型为“渔业用海—开放式养殖用海”,用海方式为“开放式养殖”,用海期限为15年,自海域使用权不动产登记之日起计算。

      二、请你局通知惠安县净峰镇人民政府,于收到本批复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海域使用金缴纳,并前往惠安县行政服务中心办理海域使用权不动产登记手续,同时做好项目日常的监管工作。

      三、逾期未缴纳海域使用金和办理海域使用权登记手续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惠安县净峰镇东侧海域开放式养殖用海区块(三)范围界址点坐标表

     

      惠安县人民政府

      2026年3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惠安县净峰镇东侧海域开放式养殖用海区块(三)范围界址点坐标表

      (CGCS2000,L0=119°)

    编号

    纬度

    经度

    编号

    纬度

    经度

    1

    24°58′51.058″

    118°59′43.432″

    3

    24°59′47.321″

    119°00′50.438″

    2

    24°59′24.555″

    119°00′45.665″

    4

    24°59′51.854″

    118°59′43.237″

    内部单元

    用海方式

    界址线

    面积(公顷)

    养殖区

    开放式养殖

    1-2-3-4-1

    230.4640 

    宗海

     

    1-2-3-4-1

    230.4640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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