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安县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5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第一批应急救助)资金的通知
时间:2025-08-27 10:58 浏览量:
 各相关镇人民政府:

根据《泉州市财政局 泉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5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第一批应急救助)资金的通知》(泉财农指〔2025〕69号),结合各镇上报的应急救助项目申报情况,现将2025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第一批应急救助)补助资金12万元及任务清单和绩效目标下达给你们(见附件1、2)。本项资金专项用于低收入农户应急救助,请严格按照《泉州市财政局 泉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泉州市市级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规定>等3个专项资金管理规定的通知》(泉财规〔2024〕7号)文件要求,加强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做好绩效跟踪管理,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各镇收到资金后15天内通过“一卡通”将资金兑现给符合条件的补助对象,按规定完成公告公示工作。

 

附件:1.2025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第一批

        应急救助)资金分配表及任务清单

2.2025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第一批

  应急救助)资金绩效目标表

 

 

 

 

惠安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8月27日        

 

 

 

 

 

 

 

 


附件1

2025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

(第一批应急救助)资金分配表及任务清单

补助资金

(万元)

约束性任务

螺城镇

1.61

扶持对象2个以上,对象自付金额2.025万元以上。

紫山镇

0.51

扶持对象1个以上,对象自付金额0.639万元以上。

崇武镇

8.15

扶持对象3个以上,对象自付金额10.2万元以上。

东桥镇

1.73

扶持对象3个以上,对象自付金额2.18万元以上。

合计

12

 


附件2

2025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

(第一批应急救助)资金绩效目标表

产出指标

效益指标

满意度指标

质量指标

数量指标

时效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扶持对象返贫致贫标准是否消除

帮扶对象数

资金使用率

经济效益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螺城镇

补助不少于2个

资金100%及时补助到户

 补助对象自付金额2.025万元以上

≥95%

紫山镇

补助不少于1个

资金100%及时补助到户

 补助对象自付金额0.639万元以上

≥95%

崇武镇

补助不少于3个

资金100%及时补助到户

 补助对象自付金额10.2万元以上

≥95%

东桥镇

补助不少于3个

资金100%及时补助到户

 补助对象自付金额2.18万元以上

≥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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